《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保定贺阳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学习研讨,校长孙坤娜、德育主任李超、大队辅导员冯晶晶和教师代表,共计20余人参加 本次学习研讨活动。
研讨会上,校长孙坤娜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重要内容,研究部署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相关工作。德育主任李超表示,要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学生工作全过程,组织开展一系列有意义、有特色、有实效的爱国主义教育学习实践活动。大队辅导员冯晶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和见闻,交流工作心得体会。教师代表刘芳发言。
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深悟透,会后,保定贺阳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及时开展了“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爱国主义教育专项活动,让学习与实践充分融合。
活动中,他们通过班会的形式,组织小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相关内容,了解爱国主义教育的意义、目标、内容等,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国家意识和爱国观念。
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多种形式向小学生传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如诗词、书法、绘画等,让小学生领略中华文化的魅力,增强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通过组织小学生参与升旗仪式、观看历史影片等爱国主义实践活动,体验和感悟爱国主义的情感与力量。
此外,学校还结合学科特点开展教育,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各学科教学中,如语文、历史思想品德等,引导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培养爱国情操和民族自豪感。
贺阳教育集团基础教育总监赵会芳介绍,保定贺阳外国语学校坚持将爱国主义教育摆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位置,致力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学生爱国主义情怀、传递校园正能量,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增强了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